关于调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待结题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对于已经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须按2011年度结题工作安排按时办理结题手续;对于仍在进行中的项目,须将情况进行说明;对于因项目负责人离职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需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项目终止说明,并退回剩余经费。
附:
2011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及后续成果提交分为两个阶段:(一)8月15日至9月23日在系统内提交,10月10日至10月17日集中接收纸质材料;(二)11月1日至12月2日在系统内提交,1月4日至1月13日集中接收纸质材料。
(三)12月2日17:00时前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
(四)终止或无正当理由延期的项目,项目承担人在结题后两年内不得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