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国内外知名高校近3年毕业、发展潜力较大、学术能力较强的优秀博士。
3、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二、招收名额及专业
海洋学院 |
合作导师 |
招收专业 |
重点资助类计划数 |
项目资助类计划数 |
陈冠军 |
生物学、生态学、药学 |
2 |
4 |
陈景帝 |
杜宗军 |
李霞 |
李玉春 |
李志华 |
穆大帅 |
祝茜 |
三、招收程序
1、个人申请;
2、资格审核;
3、党组织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学术道德情况;
4、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成果、发展潜力等做出学术评价,进行排序;
5、重点资助类人选报校区审核;
6、对拟接收人选进行公示;
7、办理进站手续;
8、体检、签订工作协议,办理入校手续。
四、薪酬待遇
(一)重点资助类
1、校区承担不低于20万元/人的年薪报酬,鼓励所在单位和合作导师提供配套支持。合作导师配套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确因工作需要2年未能按时出站,经个人申请、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博士后延期期间的日常经费由合作导师或博士后自行解决。
2、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在职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与在职教师享有同等的图书及科研资源。
3、校区提供1万元/年科研经费,资助期限为两年。
(二)项目资助类
1、校区承担10 万元/人的年薪报酬,合作导师承担不低于 2 万/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确因工作需要2年未能按时出站,经个人申请、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博士后延期期间的日常经费由合作导师或博士后自行解决。
2、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在职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与在职教师享有同等的图书及科研资源。
3、校区提供1万元/年科研经费,资助期限为两年。
五、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
(2)《山东大学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合作导师填写推荐意见,使用电子签名)
(3)《山东大学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证明材料》(附件2)。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复印件(即将参加答辩的应届博士生可提供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的证明)、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复印件、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复印件,SCI论文需附含分区信息的检索报告,所有证明材料整理成一个含封面、目录的PDF文档。
(4)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xywh@163.com,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附件1:《山东大学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表》
附件2:《山东大学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证明材料》
相关通知链接:
人事处:关于开展2020年重点资助类博士后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xb.wh.sd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81&wbnewsid=1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