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海洋学院海洋科学专业、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按模块化教学,原则上每位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学力和兴趣,选择自己选修的模块。为保障专业教育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每位学生需要确定自己的主修模块;在学有余力的基础上,可以选修其余的模块。在学生入校通过一个学期的学科基础知识学习后,在对专业模块有了更充分认知的基础上,于大一(含20级海洋化学大二)春季学期进行模块分流。为此,特制定海洋学院2021级(包括2020级海洋化学)本科生专业模块分流方案。
一、专业模块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个人意愿原则:在学生自主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属专业内进行专业模块分流。
2. 以学生成才为本的原则:学生在主修模块的基础上可以自主选择其余模块的课程,选修的主修模块的必修课程需要修完;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的保送名额的分配只在专业内分配,不在教学模块内分配。
3.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专业模块学生容量、分流时间、分流程序及依据、分流工作小组等提前公示,以确保大类招生专业方向分流的透明性、公正性。
二、专业模块分流人数
专业方向分流人数以目前在校学籍人数为基准,2021级海洋科学专业144人,21级海洋资源发技术专业138人。海洋科学专业含海洋生物学教学模块(72人)、海洋化学教学模块(72人,待大二春季学期二次分流含海洋化学教学模块和海洋药物学教学模块);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含海洋生态工程教学模块(60人)、海洋生物工程教学模块(78人)。
20级海洋化学教学模块二次分流含海洋化学教学模块(25人)和海洋药物学教学模块(24人)。
三、专业模块分流时间
第一次分流在大学一年级的第二学期4月进行,流向分别为海洋科学的海洋生物学教学模块、海洋化学教学模块,海洋资源开发技术的海洋生态工程教学模块、海洋生物工程教学模块。
第二次分流在大学二年级的第二学期4月进行,流向分别为海洋化学教学模块中的海洋化学、海洋药物学教学模块。
具体时段由学院专业模块分流工作小组确定,每个专业方向模块分流的人数可微调。
四、专业模块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学院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系主任、年级辅导员和教务员构成。
五、专业模块分流程序
第一步,志愿填报,学生自主自愿填写专业模块方向志愿申请表,每位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
第二步,按照本科在校学籍人数,根据提出申请的学生的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录取。其中,第一志愿未录取者参与第二志愿的排序录取,各专业模块方向均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其余各志愿顺序的录取以此类推。
第三步,各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补充说明
1. 由其他年级降级到 2021 级的学生不参加专业模块分流。
2.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专业模块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此外,学校政策调整,则以学校调整后的政策为准;专业分流方案的最终解释权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