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专业分方向原则
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自2020年开始,海洋学院海洋科学专业、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按方向化教学,各专业分方向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的原则:在学生自主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为平衡各专业方向人数,依据入校后相关成绩加权后总排名在所属专业内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2.以学生成才为本的原则:学生在完成主修方向学分要求的基础上可以自主选择其余方向的课程;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保送名额的分配在专业各方向内进行分配。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业各方向学生容量、分流时间、分流程序及依据、分流工作小组等提前公示,以确保招生专业分方向工作的透明性、公正性。
二、 专业分方向工作组织机构
(一)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系主任、24级辅导员和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务秘书构成。
(二)工作监督小组
教学指导委员(1人),海洋科学专业教授(2人),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教授(2人)。
三、 专业分方向时间
新生入校第一周将启动专业分方向工作,在军训期间完成英语水平分级测试和物理单科测试及志愿填报等工作,分方向名单确定及编班级工作在新生开课前完成。
四、 专业分方向对象与计划
专业分方向计划表
专业名称 |
方向名称 |
计划人数(人) |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
海洋生态工程 |
65 |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
海洋生物工程 |
85 |
海洋科学 |
海洋生物学 |
70 |
海洋科学 |
海洋化学 |
40 |
海洋科学 |
海洋药学 |
40 |
注:注注:各专业方向人数可根据填报志愿录取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五、 专业分方向依据
根据学生自愿选修的志愿方向,并以新生入校后的英语水平分级测试和物理单科测试的百分制成绩各占50%加权生成总成绩排名作为专业分方向选拔的依据。
六、 专业分方向程序
(一) 宣传动员阶段
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辅导员成立专业分方向工作宣传小组,在新生入学后的新生家长见面会上对学生做专业介绍和分方向工作的宣讲和指导,并对学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
(二) 学生报名阶段
在公布新生入校测试成绩总排名后,个人充分了解本专业各方向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填报志愿,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每位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海洋科学专业每位学生可填报3个志愿.
(三) 志愿分配阶段
录取以志愿优先再按总排名进行排序录取。其中,第一志愿未录取者参与第二志愿的排序录取。其余各志愿顺序的录取以此类推,如果出现成绩排名相同情况,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其录取方向。
(四) 公开公示阶段
各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向学生公开有异议的申诉渠道。
(五) 其他
1.由23级降级到24级海洋生态工程、海洋生物工程和海洋生物学三个方向不再参加专业分方向;由23级降级到24级海洋化学方向的学生可以申请海洋药学方向志愿,不占用24级该方向计划人数。
2.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专业分方向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此外,如果学校政策调整,则以学校调整后的政策为准;专业分方向方案的最终解释权由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大学(威海)海洋学院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