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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校今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24日,共3天。其中,44(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331(星期六)、41(星期日)照常上班上课,公休调至42(星期一)、43(星期二)。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331(星期六)、41(星期日)分别上42(星期一)、43(星期二)的课程;331(星期六)、41(星期日)原有课程调至424344(星期三)所缺课程学校不再统一安排补课,如需补课,请报教务处备案。

二、放假前,各学院(部)、学生处、研究生处等单位要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工作。离校学生要向所在学院(部)请假,并按期返校。各单位要切实落实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三、相关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