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海洋学院本科人才“拓展培养计划” 实施方案(2024级及以后年级本科生适用)

发布时间:2026-06-2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筑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学生提高思想品德、树立家国情怀、养成创新思维、发展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实现个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山大教字[2024]30号《山东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4)》相关要求,结合海洋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的素质拓展培养。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院成立以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教务员为成员的学院拓展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拓展培养计划实施工作。

第三章  实施细则

第四条 拓展培养计划内容设置

拓展培养计划内容体系包括学术创新、文化艺术、社会服务、身心健康四个模块,每个模块至多计2学分。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应于大四开学前获得至少4个拓展培养学分,且包含学术创新中学术活动1学分。同时,学生须每年按有关要求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测试成绩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第五条 学分认定标准

一、学术创新(2学分)

包括以学术、科研为重点的各类讲座、论坛、培训和交流等活动,以研究创新为导向的各级各类创新项目、竞赛、培训、实践等活动,以就业、创业为导向的项目、培训、竞赛以及实习实践活动。学生每参与一次学术活动获得4学时,累计32学时可认定1学分且最多仅可认定1个学分。学生参与研究创新类项目和竞赛即可认定1学分且最多仅可认定1个学分。学生参与就业创业类活动赛事即可认定1学分且最多仅可认定1个学分。

二、文化艺术(2学分)

包括围绕文化、艺术相关领域开展的各类表演、展演、展览、比赛、训练等活动,学生每参与文化艺术类赛事并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的,每项荣誉可认定1学分。

三、社会服务(2学分)

包括围绕社区建设、会议赛事、支农支教等方面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或加入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并承担一定的职责,或担任学生干部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学生累计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达到2次即可认定1学分,最多仅可认定1个学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累计超过32学时可认定1学分(1个小时计为1个学时),最多仅可认定1个学分。学生加入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并承担学生工作满1年的即可认定1学分,最多仅可认定1个学分。

四、身心健康(2学分)

包括参加促进身体与心理健康的各类比赛、训练及心理健康培训、讲座等活动。学生参与体育和心理类赛事并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的,每项荣誉可认定1学分。学生每参与一次身心健康活动获得4学时,累计32学时可认定1学分且最多仅可认定1个学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拓展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解释与执行。

第七条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实施方案自2024级学生开始实施。

海洋学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