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德育素质评价标准(试行)(2020级及以后年级本科生适用)

2024年04月03日 21:40  点击:[]

学生德育素质评价主要从政治思想、遵纪守法、诚信尽职、学习表现、身心发展五个方面对学生当学年内现实表现进行考量。德育素质评价分数上限为 100分,并将最终得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成绩 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良“;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评定等级为“差”,其它成绩评定等级为“中”。学生德育素质评价最终得分由学院本科生德育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德育素质测评成绩由“记实”部分(最高60分)与“评议”部分(最高40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1. 记实部分

记实部分包括“课堂纪律”、“宿舍表现”、“志愿服务”、“体育达标”等方面,最高分60分。除志愿服务外,其他项均为无记录即为满分,有记录才扣分。

(1) 课堂纪律(共10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旷课一节扣2分,累计旷课三节及以上者,该项为0分。扣分依据为生活权益部提供的考勤表。

(2) 宿舍表现(共10分):卫生检查受学院通报批评者,宿舍成员一次扣两分。累计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者,该项为0分。所在宿舍获评文明宿舍,宿舍全体成员每人加3分,但是纪实部分总分不得超过60分。

(3) 志愿服务(共20分):以实践部公示的志愿学时统计表为准。志愿学时数达到40个及以上该项即为满分,不足40个该项0分。

(4) 体育达标(共20分)。以体育教学部的体育达标测试成绩为准(非体育课成绩)。体育达标该项即为满分,体育不达标该项0分。

(5) 对于其他以上未提及的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减分:受学院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10分,受学校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15分;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分别减20、30、40、60分。各项减分可以累计,减完为止。标注在“其他”栏里,如没有其他违纪扣分,“其他”栏空着。

(6) 对于其他以上未提及的加分项,按以下方式进行加分:受学院通报表扬的,每人次加5分,受学校通报表扬的,每人次加10分。加分之后纪实总分可超过60分,但是德育素质评价分数不得超过100分。标注在“其他”栏里,如果没有其他嘉奖行为,“其他“栏空着。

(7) 当学年内有突出贡献者,经学院评价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记实部分可直接为60分。

2. 评议部分

学年末,根据学生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道德品质、集体责任、审美情趣、心理素质、法纪观念等日常表现情况对学生表现做出的评议。最高40分。

评价实际过程中,得分划为40、38、36三档。得40分的同学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百分之三十,得36分的同学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百分之十,其他同学为38分。

人数计算均抹掉小数点,不进行四舍五入。如27人班级,则得40分人数最多为8人。

本标准为试行,学院德育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对本标准进行修 改或增补。

本标准自2020级本科生开始实行。

海洋学院

2020年9月22日


海洋学院本科生德育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范蕊

副组长:佟海燕

成员:宿美玲、肖玲、谢旭光、翟俊伟、尹帅、王靖文、王壹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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